中国学生营养与健康促进会欢迎您!
电话:010—64032020
学促会函〔2022〕28号
中国学生营养与健康促进会关于开展
中小学校营养健康食堂/集中供餐营养示范单位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之合理膳食行动、《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之学生营养改善行动和《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以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以及《营养健康食堂建设指南》要求,推动学校营养与健康工作,规范学校食堂和集中供餐单位营养与健康管理,2022年受国家卫生健康委委托,中国学生营养与健康促进会开展了营养健康场所科学评价工作,现在全国征集中小学校营养健康食堂/集中供餐营养示范单位试点,通过试点示范,建设校园健康餐饮示范单位,从而推动营养健康食堂/集中供餐营养示范单位建设推广。具体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独立设置的全日制中小学校,以及为中小学校配餐的供餐单位,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要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连续3年未发生因自身管理原因引起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连续2年未受过相关的行政处罚;
(三)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禁止非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落实卫生防疫相关规定和要求;
(四)了解《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并将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纳入学校工作规划中。
二、组织实施
(一)申报阶段(2022年9-10月)
各省(自治区)、市(区)、县符合申报条件的中小学校和集中供餐单位填写申报表(附件1),并分别按照《中小学校营养健康食堂评分表》(附件2)、《学生餐集中供餐营养示范单位评分表》(附件3)整理相关书面申报材料,编制成册,于2022年10月31日前将申请表及书面材料报送中国学生营养与健康促进会。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街6号富力摩根中心D座618;邮编:100031;联系人:杨博;联系电话:010-64032020)。
(二)审核阶段(2022年11月)
中国学生营养与健康促进会根据各学校或供餐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打分,分数达到90分及以上则通过初审。通过初审的学校,促进会将安排专家现场评审,经专家现场走访、审核学校食堂或供餐单位相关软硬件设施、设备,并进行现场打分,分数达到90分及以上则通过现场评审。书面材料审核与现场评审分数均达到90分及以上则纳入营养健康食堂/学生餐集中供餐营养示范单位试点范围。
(三)验收认定阶段(2022年12月)
专家组将各学校建设营养健康食堂/学生餐集中供餐营养示范单位评分情况提交中国学生营养与健康促进会复核,促进会将符合条件的单位认定为全国营养健康食堂/学生餐集中供餐营养示范单位并予以公布。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学促会项目部 杨博
联系电话:010-64032020,13681280872
附件1:营养健康食堂/集中供餐营养示范单位建设申报表
附件2:中小学校营养健康食堂评分表
附件3:学生餐集中供餐营养示范单位评分表
中国学生营养与健康促进会
2022年9月23日
扫二维码用手机看